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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竞价让司法拍卖“阳光”起来
来源:重庆日报发布时间:2011年12月16日作者:

        中央媒体聚焦重庆社会管理创新

  1488万元……1948万元……1968万元……2008万元!今年4月15日10点半,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正在进行的一场司法拍卖吸引了众多目光。与竞买人坐在交易大厅里频频加价举牌的传统拍卖形式不同,16位竞买人中,5人在各自独立的房间内竞价,11位则在场外通过互联网进行电子竞价。最终,这宗底价为478万余元的标的,拍出了2008万元的高价!

  这就是市高法院实施的以“电子竞价”为核心的司法拍卖改革。12月13日,市高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前来采访的中央媒体新闻记者,市高法院在司法拍卖中引入第三方交易平台,以“电子竞价”取代“击槌成交”,既堵住了滋生腐败的漏洞,又提升了司法拍卖物的增值率,从机制上消除了“串标”、“围标”和黑恶势力“控场”等现象。

  市高法院介绍,长期以来,司法拍卖增值率、成交率“双低”,围标、串标和职业控场等乱象频出,极大地损害了涉诉资产交易的公正性和审判机关的公信力。市高法院将所有涉诉资产的拍卖全部纳入到重庆产权交易所进行。在拍卖过程中实行电子竞价,竞价者彼此都不知道对方身份、身在哪里,竞价一旦开始,系统自动运行,按照“价高者得”、“先到者得”的方式,确定最终买受人,并将最终拍卖结果公布在电子显示屏上,确保了竞价公开、交易公正。

  在司法拍卖中,市高法院严格执行保密制度,杜绝竞买人信息泄露,严格控制报名信息知晓范围,拍卖前不得查询竞买人的保证金账户,在竞买人查看标的物时严格保密,在竞价中使用编号以代替真实姓名。截至今年11月底,全市法院司法拍卖总成交率超过81%,成交项目平均增值率超过16%,与改革前成交率不到20%、成交价平均缩水30%形成鲜明对比。